5月28日,服装学院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全体成员在实训楼E221教室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教师党支部书记胡毅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细则,并详细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和意义。她表示,《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后胡毅书记对本次《条例》的修订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一是完善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二是适当调整组织设置和职责。三是健全高校纪检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四是在党员队伍建设上,突出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和党史教育。五是在干部和人才工作方面,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六是强化对高校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以及领导群团组织的要求。七是增写“领导和保障”章节。胡毅书记表示,《条例》也对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作用、发展党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师生党员把党员身份亮出来,把先进标尺立起来,把先锋形象树起来,支部各位党员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
为了进一步巩固《条例》学习成效,深化学习,学院通过问卷星在线上开展了《条例》知识答题活动,全体师生党员积极踊跃,平均答题正确率在95%以上。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学习和个人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条例》学习收到较好效果,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师生党员的党性意识、组织意识和集体意识。
撰稿:王燕
审稿:太扎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