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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服装学院“海伦公主爱心助学金”

2013年04月08日 08:28  点击:[]

为了助困奖优,鼓励学生奋发努力,全面发展,成长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科联系、学生处组织,成都海伦公主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特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海伦公主爱心助学金”,每年评选10名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学生给予奖励。现结合评定细则,将2013年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简介

成都海伦公主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每年资助人民币10000元整,用于资助我校10名在校女大学生,助学名额针对5个学院(纺织学院、染化学院、艺术学院、服装学院、经管学院)每个学院2人/年,全校一共10名/年,评审每年1次(3月),助学经费按每学期发放,一年两次,每次5000元整/校。

二、评奖对象

凡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纺织学院、染化学院、艺术学院、服装学院、经管学院当年在籍的全日制女专科生,均可列为资助对象。

三、评奖名额、金额

  全校共10名,每人1000元/年。

 四、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德育成绩优良,上年度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3、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上年度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

4、积极参与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努力在各方面锻炼、培养自己的能力。

5、担任校、学院、班学生干部者优先。

6、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起好学校和学生中的桥梁作用;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并能够在各方面起到带头作用。

五、评审程序

1、服装学院11级及12级在4月1日至4月7日内,在本班筛选审核符合以上条件学生,并在4月8日推送一名学生参与学院的筛选。

2、学院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申报的条件,按照评选要求,推选4名学生报学生处,并报送附件一、《海伦公主爱心助学金申报表》(双面打印、纸质)和附件二《海伦公主爱心助学金学院推荐名单》(电子)于2013年4月15日前统一报学生处。

备注:学院截止4月8日,已收到14名学生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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