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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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暑假公寓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5年06月29日 11:36  点击:[]

各班级:

2015年暑假期间,全校学生寝室将进行热水进寝室工程施工,为避免混乱,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学生原则上不留校住宿,如因公(暑期社会实践、学校组织的培训项目、学校招办协助招生人员等)或其他由学院书记亲自核实的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2015年7月19日至2013年8月27日期间)的学生,学院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学生信息(姓名、性别、班级、联系方式、留校原因、留校住宿时间段)传给学生处公寓管理科李年奕老师,并择时对留校学生进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所有留校住宿学生2015年7月18日下午2:00在综合楼X1100集中学习,并领取寝室钥匙。2015年暑假留校住宿条件艰苦(北苑原宿舍),有电无网,洗澡和开水也只能由南苑开水房提供,寝室内严禁烧水,请同学做好心理准备。

2015年专升本的同学如果要寄存物品,请于2015年6月19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早上8:30至下午4:00)到学生公寓管理科(南苑自行车棚对面)办理,并于2015年8月28日至8月29日取出。

2015年毕业生须在2015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前离校,如有特殊原因仍需短暂住宿的按公寓管理科的安排集中住宿,但最迟不能超过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日上午8:30开始,各学院组织学生干部对不能按时回学校搬离的个人物品打包,存放到公寓管理科指定的地方。

原一栋住宿的普招生于2015年7月6日按照原有通知搬迁寝室。原一栋住宿的成教同学于2015年7月9日按照原有通知搬迁寝室,其他按通知调整寝室的同学也需于2015年7月9日前搬迁到位。

由于热水进公寓工程施工要进入每间寝室,请各位同学将贵重物品及现金带走,将阳台和厕所收拾干净,将零散物品全部装到柜子里并上锁,如不听劝告,遗失责任自负。离开寝室前一定关闭水、电、门、窗等。如有私自更换锁芯的,请及时将备用钥匙交到本园区公寓管理员处。

暑假期间所有留校住宿的学生自带生活必需品(不允许点明火蚊香;电灭蚊片、电灭蚊水可以用;建议挂蚊帐),于2015年7月19日到北苑原学生宿舍集中住宿(贵重物品自已妥善保管);对照各学院提供的名单,学生凭一卡通、身份证或学生证出入。集中居住时间为:2015年7月19日至2015年8月27日晚。学生在假期结束搬离寝室后 ,必须将寝室打扫干净。

2015年7月19日中午12:00至2015年8月27日上午10:00,所有公寓园区将封闭施工,并且不提供任何水、电、网络服务。

暑假期间,同学们可以将台式电脑(笔记本、老式显示器除外)等物品寄放在本园区管理员处。2015年7月18日前只存,2015年8月27日后只取,中途不提供存、取服务。2015年8月31日前,必须全部取出,逾期不负保管责任。

所有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和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公寓管理老师、管理员的管理,违纪者将自觉接受学校处理。在此,特别重申《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或存放热得快、电饭煲(锅)、电热炉、高压锅、电炒锅、电熨斗、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热烧水器、榨汁机、暖手器、暖脚器、烘干机、电热水器、电冰箱、洗衣机等大功率电器,不准在床上使用交流电器;2、允许使用的学习,生活电器必须符合国家用电安全标准。3、不准点蜡烛,不准使用煤炉,煤油炉,液化气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4、不准焚烧杂物和烟花爆竹,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5、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头。6、不准损坏公寓消防设施,不准在楼道和寝室内停放自行车。7、不准私自留宿他人等。

所有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服从学生公寓管理科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自觉遵守《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门卫管理规定》,按时回宿舍。园区开关门时间为:6:00开,8:30关;12:00开,13:30关;17:30开,22:30关。

服装学院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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