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关于推荐纺织之光奖教金和纺织之光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中纺联函[2015]52号)文件的要求,特将我校关于推荐2015年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之光”奖学金候选人的工作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纺织、服装、染整、纤维材料相关专业的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对应班级详见附件二)。
二、奖励标准
一次性给予奖学金8000元/人。
三、奖励人数
5人
四、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纺织事业,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品行优良;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开拓和创新精神;
5.在纺织、服装、染整、纤维材料相关专业方面有比较突出的特长和成绩;
6、同一年内,不得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
1、评审程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填写正式评审表—→学院资助小组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科复核—→学校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学校审批—→报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2、申请材料:参加评奖学生本人申请填写《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可加页、教务处签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后附在申请表后(胶水粘贴)。
3、材料报送: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按照评选要求可分别推选3名学生,于2015年7月10日前报送《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表》到学生处资助科。
附件一、《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表》
附件二、《纺织之光奖学金推荐对象的班级范围》
服装学院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