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风建设,进一步推动服装学院班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特制定本服装学院班级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1.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负责对各班级进行考核,各班考核基础分60分,考核以基础分为基准,按累积加减分的方式计算。
2.每月考核一次,考核成绩按年级进行排名,每月月末在全院通报。
3.考核成绩累积到学期末,作为评选学期“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评选依据。
4.月排名位于年级末的班级,学院将给予院级通报批评,学期末考核不合格的班级,除给予院级通报批评外,将由本班辅导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顿。
4.其余未纳入本考核办法的,均按照《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相关条款,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加减分。
二、考核细则
㈠纪律考核
1.辅导员或班干部未能及时传达学校、学院有关通知精神或未能及时领取、上交学校、学院有关材料的,酌情扣0.2分—1分/次。
2.班干部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视其情况给予相应扣0.2分—1分/次。
3.班级出现违纪情况受到学院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的,视情况扣0.1—2分/人;受到校级通报(含通报)以上处分的,视其情况扣2—5分。。
4.凡被学校各级部门发现不文明行为并通报学院的,扣0.5—1分/人次。
5.受到校级以上(含校级)通报表扬的,加2分/人次,受到学院级通报表扬的,加0.5分/人次。
6.周末和节假日未进行班级签到的,扣0.2分/次。
7..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扣5分/人次。
㈡寝室考核
1.寝室卫生根据学院公寓管理评分等级,凡是在学院月末评比不合格寝室,扣2分/每室,凡月末评比获得文明寝室,加2分/每室,学期“文明寝室”加5分/每室。凡参加学校、学院活动获奖寝室,班级加2分/每室。
2.晚归扣2分/人次,夜不归宿扣5分/人次,私自校外租房扣10分/人次。
3. 违规使用电器或出现其他危险行为的,扣10分/次,在寝室出现聚众饮酒、赌博的,扣10分/人次。
㈢会议及学习考核
1.学校、学院召开的有关会议,缺席扣0.4分/次,迟到、早退扣0.2分/次,请假累计3次扣0.4分。
2.无故旷课的,扣1分/人次,上课迟到、早退的,扣0.5分/人次。
3.进图书馆人次占班级人数40%为基准,低于1个百分点扣0.2分,有借书的班级酌情加0.2-1分。
4.报名参加自考的,加0.5分/人。
㈣体育、文艺考核
1.各班自主开展活动的,要求上交相关活动策划方案和总结,并根据活动参与度及影响力加1-5分/次,并。
2.凡校、院举行的重大活动规定必须出席,按规定出席人数未达到的,扣0.5/人次,到达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加0.5/人次,迟到或者早退的,将视为缺席进行扣分处理。
3.无故旷操的扣5分/人次,请假的,每月累计每3人次扣1分。
㈤团日活动考核
1.学校、学院规定必须开展的主题班会和团日活动,有策划、有总结、有图片、有成效的,加2分/次。在全校性团日活动中受到表扬的,加3分/次,未能如期开展学校,学院规定的团日活动或主题班会的,的扣2分/次。活动中有同学无故缺席(请假必须有辅导员或者班主任批的假条)、迟到、早退的班级扣0.2分/人次。
2. 无故缺席学生干部会议的扣0.4分/次,迟到、早退的,扣0.2分/次,请假除特殊情况外扣0.2分/次,请假累计3次扣0.2分。
3.学生干部每日未到学院签到的,次扣0.5分/人次、。
㈥宣传考核
1.班级同学在学校网站发布新闻通讯稿的,加2分/次,在市级以上单位网站发布新闻通讯稿的,加5分/次(只认可第一、第二作者)。
2.班级同学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文章的,视刊物级别,加5-10分/次(只认可第一、第二作者。)
3.积极组织、宣传各项文件精神以及活动,效果良好的班级加1分。
㈦其他加分情况
1.对校、院团委、学生会提出合理建议及意见并经采纳的,酌情加0.3—1分/次。
2.班级同学参加学院活动获一等奖的加0.4分/人次,获得二等奖的加0.3分每人次,获得三等奖的加0.2分/人次,获得优胜奖的加0.1分/人次(团队活动按以上标准翻倍加分,一个团队计算一次)。
3.有拾金不昧者视其情况加0.5—2分。
4.班级同学参加校级活动并获一等奖的加0.5分/人次,获二等奖加0.4分/人次,获得三等奖加0.3分/人次,获得优胜奖加0.1分/人次,校级以上(不包含校级)酌情加2-5分。(团队活动按以上标准翻倍加分,一个团队计算一次)。
5.检举违纪违法等行为加1分/人次。
本考核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由服装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服装学院党总支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