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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学院寝室安全卫生检查办法(试行)

2015年03月25日 13:49  点击:[]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宿舍环境,不断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学院特制定寝室安全卫生检查办法。

一、学院寝室检查流程:

1每周二(全校性放假除外)下午13:30至17:00,学院生活纪检部对学院寝室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同时随机不定时进行寝室抽查;

2检查学生将根据《服装学院寝室卫生检查表》,对检查寝室进行评分;

3学生寝室卫生及安全情况分三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4生活纪检部将在每月最后一周周五(非工作日顺延)通报优秀寝室和不合格寝室,各班级辅导员负责督促不合格寝室进行整改,通报次日(非工作日顺延)。

二、寝室评分标准

1地面(15分)、阳台(10分)、厕所(5分)、门口(5分)、电源(5分)、门窗(10分)、书桌及床下物品(10分)、床上(20分)、态度(20分)。寝室得分总计为100分。

2室外堆放垃圾扣1-5分;室内地面(包括阳台)堆放垃圾扣2-10分;有痰迹扣1-5分;有烟头扣1-5分;有积水扣2分;有蜘蛛网扣1分;未整理床铺扣1-10分;桌椅乱放1-5分;私拉电源线、堆放酒瓶扣1-10分;使用违规电器扣5-10分。其他情况视情节酌情扣分。

三、奖惩规定

奖励:1、根据寝室检查得分,每月取前20名颁发“文明寝室”奖状;

2期末对本学期文明寝室进行综合排名,取前10名进行物质奖励。

处罚:1、根据寝室检查得分,每月60分以下的寝室给予通报批评;

2每学期三次以上不合格,学院将给予该违纪寝室学生处分决定,并在学院内通报,处分考察期为6个月,考察期间取消违纪寝室学生各种奖、勤、助、贷、评优资格。

服装学院

二0一五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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